+

学院新闻>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中文教研室线上教学期中工作总结

时间:2020-04-21    浏览量: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为保证“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从2月17日起,中文教研室根据学院的工作布置,采取新模式开展教学工作,即“在线教学与混合教学并行、多种教学方式并行”。开展网络授课工作,是特殊时期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研究探索,为此教研室老师们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组织,使教学工作有效实施。

一、做好开课准备

1. 2月9日开始学校多次集中进行网络教学培训,教研室按照学院部署,明确要求老师在2月16日之前完成与学生对接,确定教学模式、教学平台,进行在线模拟教学,按时填写提交各种教学文件。教师加入各教学平台的技术支持群(微信群或QQ 群)。

2.由课程组负责人统筹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难度、作业、在线测试等,以确保教学效果、严格教学过程。

3.新的教学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新手,群策群力是我们适应并进步的最好方法。网络授课开始前,教研室群视频讨论,由之前进行过线上教学老师介绍经验及操作方式;各课题组内部讨论数十次,教师一对一沟通不下百次。对音画不同步、弹幕互动、PPT 格式、直播回放、QQ 版本、平台选择、上传资料审核时间、错峰提交资料、任务点、作业格式、师生互动方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达成共识,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一致意见。

二.课堂反馈

1.面对网线另一端遥不可触的学生,教师要换位思考,从学生视角出发,首先需要清晰了解学生群体的现状和需求,进而实现因材施教、以人为本,力争从发展的角度引领学生,优化反馈过程。教研室要求任课教师对学生提出的关于课程内容和平台使用的疑问,给予准确、及时的反馈,发现共性的问题要开会讨论,及时解决。

2.学生虽说下载了雨课堂、学习通、钉钉等各种软件,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教师还需要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为了帮助学生成长为“主动学习者”,老师们按课表直播外还主动给学生发布网上学习资料和慕课资源链接,部分教师的授课有回放。为了确保学生紧跟教学进度,还明确限定了课程作业的截止时间。

3.在教学活动中,很多学生遇到一些实际困难,他们并没有妥协。他们对学习的向往、对知识的渴望,深深打动了每一位任课教师。学生反映相较于课堂授课,在网上授课更容易获取学习资源。能在课堂上互动、发弹幕,还能看回放,特别方便,学生的肯定更是极大地鼓舞了老师们线上教学的士气。

三.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1.教学过程中教研室的线上教研是有问题随时进行,不但研究授课内容,也解决我们遇到的技术问题。利用教研时间或个人交流互相推荐合适的平台,现在教研室老师使用的平台有:雨课堂、学习通、钉钉、腾讯会议、Q群课堂等等。老师们由一开始的各种慌乱,对直播软件一窍不通,到现在能从容转换,各种操作,竟然慢慢喜欢上了直播课。

2.教师在课堂上不仅是主播,还是导播,要看学生的弹幕,还要看各种发言讨论。课后还要继续答疑解惑,并且由原来的一对多答疑,改为一对一交流。由于学生乐于在网上跟老师沟通,这也大大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

3.网课教学受空间场地影响小,但对网络畅通的要求比较高。我们可以要求老师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但不能要求所有学生照做。而且雷雨天气有时也会对电力系统和宽带信号产生影响,有些学生上课请假的原因就是停电了没网。这都是实际存在的困难,希望所有学生能共享优质网络资源,能在线听老师讲课。

4.网络授课开始后,师生缺乏面对面交流。线上课堂缺乏有效的监管,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就容易开小差,导致学习效率低下。作为老师要引导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增加自主学习时间,另外要强化在线学习过程和多元考核评价的质量要求。

5.注意学生账号上线,学生人未必全程在线,“逃课”现象的存在。这可以通过提问、课堂测验、连麦、随机点名等努力避免。当然主要还在于学生的自律和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教师应引导并帮助学生逐渐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6.网络教学的优势就是能实现个性化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进度适度调整学习节奏。但是目前在全面开展线上教学的前提下,跟学生匹配度高的网络资源还十分有限。把线上教学打造成“精品课堂”,并成为线下课堂的有益补充,将成为教研室未来努力的方向。

四.结语

疫情之下,网络之上,线上教学已经进行了九个星期。对我们来说,线上教学就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过程。它虽是初次尝试,却是对我们师生教法学法改革的一次严峻考验。作为一线高校教师,尽最大努力提升线上教学效果,就是对这次抗疫战争最大的支持。

2020年4月19日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北东大街88号    邮编:054001    传真:0319--3896566

办公室:0319-3898036 教管办:0319-3650650  学管办:0319-3650605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0227号冀ICP备20210114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