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邢台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深化新媒体平台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引领功能,更好发挥团属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促进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结合我校新媒体平台建设需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以所属团学组织、社团名义在微博、微信、QQ空间、抖音等媒体平台上开设的账号进行集中清查,登记在册。对不适宜官方微博微信发布的内容彻底删除,对长期不更新的账号及时启动更新或关停,避免出现僵尸账号。特别注意清理冒用本单位团学组织、社团名义开设的账号。
二、明确新媒体平台级账号的所有权和最高管理权限应归和本平台工作相关的本校在岗教职工,学生可参与平台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建立内部管理和内容发布审查制度。各账号和平台必须明确负责人、责任编辑,如有人员更替交换,务必及时做好对接,确保官方微博微信必须由专人建设、管理和维护。要以制度形式规范内容发布流程和标准,提升发布内容质量。
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要准确掌握所在单位的团属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情况,认真填写《邢台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与10月22日17: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774389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