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团(总)支部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对标定级一团(总)支部自评”菜单,界面默认显示的为本组织当前年度“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自评表。
1.2 对照参考标准,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下拉菜单,选择自评结果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
1. 成立6个月以内的团支部(2020年10月1日之后)、流动团员团支部、待接转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2.不予定级团(总)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线下完成整改后方可在系统中修改自评结果。
3.上级团委完成复核后(“不予定级”除外),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不允许修改;未复核前,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最多允许修改次。
团(总)支部完成自评后,上级团委在操作中心收到提示消息,告知下级支部自评结果,并须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2.1点击左侧“对标定级一上级复核”菜单,界面默认显示的为下级团组织(不含团委、团工委)。
2.2勾选需要复核的团组织,然后点击左上角的“复核团(总)支部自评结果”按钮,再点击具体“星级”即可完成复核。
2.3 如上级团委需修改复核结果,可以点击“上级复核结果’栏的“修改”按钮重新选择。每年12月31日中午12:00前,系统将锁定复核结果,不允许再次更改。
3.1团(总)支部在操作中心会收到提示消息,在“对标定级-团(总)支部自评”界面最后一栏,查看上级复核结果。
若上级团委复核结果为“不予定级”,下级团(总)支部将被列入重点整顿。线下完成整改后,团(总)支部需在系统内出现自评。
4.1在“对标定级-团(总)支部自评”界面“自评定级”原自评结果基础上进行修改,点击提交按钮。
4.2自评结果重新提交后,“对标定级一上级复核”界面“团(总)支部自评结果”栏的数据会同步更新并标红,上级团委结合支部新的自评结果,再次复核即可。
若上级团委还未复核。团(总)支部管理员可以修改自评结果,共3次机会,每次修改后的最新自评结果上级团委可在“操作中心”或“上级复核”界面查看。上级复核后,自评结果则无法修改。如果上级复核的结果为“不予定 级”, 则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允许重新修改提交。
3.上级团委是否可以看到下级团 (总)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具体进度?
“对标定级”统计功能将于11月中旬前上线,届时各级团组织可以详细了解下级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的具体进展。